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研判会议举办于2013年5月1日,共分五个阶段:
1.召开阶段:
1.对2013年、2013年、2013年、2013年新品种的市场信息进行调研。
2.形成信息汇报:各区市、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于2012年1月15日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2014年、2015年8月15日在会上公布了各类市场信息,收集生产、立项和投资信息及拟定招标项目,作为未来推动我区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的重要宣传教育。
3.宣传发动阶段:
1.发放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申报表。
2.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申报表。
3.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奖励信息。
4.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5.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
6.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
7.发布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
8.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标准。
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涉及的行业品种、类别和数量等各类服务项目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公布,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支持开展。
三、扶持政策
1.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2.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3.省级财政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4.支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5.支持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建设。
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四、主要投资
(一)绿色种养循环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建设规模
(1)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投资额一般为4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
(2)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为50%,中央财政为60%,地方财政为30%。
(3)中央投资总投资额度为2500万元。
(4)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每五年投资额为150万元。
(5)中央预算内投资每五年投资额为100万元。
(6)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50万元。
(7)实施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选择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农牧业项目,建成标准化牧场,配套设施,达到省以上环保标准。
2有效供应生产投入,实现循环利用。
3完成清洁生产,有效灌溉、储运、防疫、肥料、饲养管理等清洁生产的全程清洁和标准化生产。
4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体系,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1.召开阶段:
1.对2013年、2013年、2013年、2013年新品种的市场信息进行调研。
2.形成信息汇报:各区市、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于2012年1月15日在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2014年、2015年8月15日在会上公布了各类市场信息,收集生产、立项和投资信息及拟定招标项目,作为未来推动我区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的重要宣传教育。
3.宣传发动阶段:
1.发放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申报表。
2.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申报表。
3.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奖励信息。
4.发布行业发展报告。
5.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
6.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
7.发布种养循环项目扶持政策。
8.发布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标准。
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涉及的行业品种、类别和数量等各类服务项目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公布,原则上在本地区范围内支持开展。
三、扶持政策
1.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2.中央财政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3.省级财政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4.支持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支持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5.支持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建设。
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种养循环项目。
四、主要投资
(一)绿色种养循环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
1.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建设规模
(1)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投资额一般为4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约为1亿元。
(2)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为50%,中央财政为60%,地方财政为30%。
(3)中央投资总投资额度为2500万元。
(4)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每五年投资额为150万元。
(5)中央预算内投资每五年投资额为100万元。
(6)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150万元。
(7)实施绿色种养循环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选择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的农牧业项目,建成标准化牧场,配套设施,达到省以上环保标准。
2有效供应生产投入,实现循环利用。
3完成清洁生产,有效灌溉、储运、防疫、肥料、饲养管理等清洁生产的全程清洁和标准化生产。
4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体系,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