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种养殖农场申请条件
南充种养殖农场申请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拥有种养殖农场申请条件
1、拥有种养殖场,申请并缴纳种养殖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申请种养殖场应当具有的畜禽的养殖规模、养殖设施、环境卫生标准、有相应的饲料和饲养管理人员,同时应该有自有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且必须为有可靠的营业执照的兽医,以及有稳定的管理人员,并且还应当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技术专业的有关人员,如林业、畜牧、渔业、卫生、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
2、生产设备
准备生产设备,并签订生产合同,签订繁殖合同。生产设备应当具有自动化、多功能、智能化的加工设备,并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如机械、油漆、铁丝、兽药、橡胶等。生产设备的质量指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猪舍建筑
不同品种猪舍建筑标准应有所不同,对于不同品种猪舍建筑标准不同。其中:我国引进国外猪种,对于同一类型猪舍,因为同一类型猪舍建的标准不同,所以设计的猪舍建筑物要求也不一样,但都在养猪、育肥、养殖之间,有区别。
猪舍建筑的要求
1、猪舍面积一般应控制在10~20平方米,猪舍面积超过25平方米的,需建双列式猪舍;猪舍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需建双列式猪舍。
2、猪舍内需配置供水设施。
3、每头猪需配置自动饮水器,一个季度需3次水,饮水器的容量不宜过多。
4、猪舍地面需铺设垫料,每平方米15厘米左右。
5、每头猪需配置自动饮水器,一个季度需3次水,饮水器的容量不宜过多。
6、每头猪需配置自动饮水器,一个季度需4次水,饮水器的容量不宜过多。
7、每头猪需配置自动饮水器,一个季度需4次水,饮水器的容量不宜过多。
8、每头猪需配置自动饮水器,一个季度需2次水,饮水器的容量不宜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