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金传种养一体化的自然条件,该县种植莲花50万亩,年总产量10万吨,其中,预计生产莲花60万吨,该品种的莲花已实现出口,实现了国家5A级旅游景区认证。
(1)申报省级,市渔业部门在全省开展“优质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示范样板,分别有25个、25个、35个和16个重点县级申报试点。该县试点建设示范基地共计70个,其中重点示范基地85个、省级示范基地12个、重点县级示范基地5个。重点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台田面积100亩,并在高产创建上同步进行标准肥水试验示范。
(2)创建品牌,成功创建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申报农药残留速测项目2个。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确定其中2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同时,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认定,提升基地的整体品质和知名度。全县创建5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申报1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
(3)制定创建标准,实现标准统一。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必须根据市级标准,以标定或实现标准统一为基础,通过设立名牌、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等环节,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编制制定本地区相关标准。
(4)明确主体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全监控制度,建成“三品一标”申报示范区,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巡查,对所创建的农产品产地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测和抽检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产地准出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5)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肥料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生鲜乳中违禁物质、不合格产品和污染物、含铜、锌、汞、砷等违禁物质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面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生鲜乳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标准化管理,建立收购、销售和配送过程信息台账。
(1)申报省级,市渔业部门在全省开展“优质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示范样板,分别有25个、25个、35个和16个重点县级申报试点。该县试点建设示范基地共计70个,其中重点示范基地85个、省级示范基地12个、重点县级示范基地5个。重点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台田面积100亩,并在高产创建上同步进行标准肥水试验示范。
(2)创建品牌,成功创建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申报农药残留速测项目2个。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确定其中20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同时,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认定,提升基地的整体品质和知名度。全县创建5个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申报10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示范基地。
(3)制定创建标准,实现标准统一。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必须根据市级标准,以标定或实现标准统一为基础,通过设立名牌、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等环节,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单位编制制定本地区相关标准。
(4)明确主体资格,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全监控制度,建成“三品一标”申报示范区,每年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质量安全巡查,对所创建的农产品产地实行动态管理。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测和抽检制度,指导农产品生产者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产地准出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建立产地准出制度。
(5)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把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肥料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生鲜乳中违禁物质、不合格产品和污染物、含铜、锌、汞、砷等违禁物质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面实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生鲜乳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标准化管理,建立收购、销售和配送过程信息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