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容特种养殖执照项目有哪些?开办园区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已注册的养殖地点将统一地址、面积、畜舍、分栏、休息间、公厕等养殖设施向辖区内各设点申报。
2、分栏计划:根据各设点上设点养殖的数量、分布、饲养结构和功能等不同,按照农户需要选择适合的设点进行管理。
3、购置设点材料:根据分栏方案,购买已录入的设区管理资料。
4、试用设区:相关设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需要予以安排,并组织实地观摩。
5、经费使用:为应对养殖场、畜牧小区、公用设施建设所需的材料,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报当地政府备案。
6、备案时间: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12日至4月31日。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
1、总体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各设区市建设任务,省级下达的各设区市建设任务,择优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申请的农业设施建设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条件的设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真实、足额,量力而行。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可列入省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并于5月底前将相关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项目范围: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新建连栋温室大棚,露地蔬菜大棚,露地玉米间作套种等。
(一)建设内容
1、项目范围:重点建设高产高效示范园区,基地用地,配套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
2、建设内容:分为棚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棚型结构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有:圆形棚型,棚型双高1-1.2米;双高标准棚型结构重点建设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篱笆棚型,棚型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篱笆棚型,棚型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篱笆棚型,棚型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
1、已注册的养殖地点将统一地址、面积、畜舍、分栏、休息间、公厕等养殖设施向辖区内各设点申报。
2、分栏计划:根据各设点上设点养殖的数量、分布、饲养结构和功能等不同,按照农户需要选择适合的设点进行管理。
3、购置设点材料:根据分栏方案,购买已录入的设区管理资料。
4、试用设区:相关设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需要予以安排,并组织实地观摩。
5、经费使用:为应对养殖场、畜牧小区、公用设施建设所需的材料,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提出申请,报当地政府备案。
6、备案时间:集中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12日至4月31日。
四、项目申报及实施
1、总体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各设区市建设任务,省级下达的各设区市建设任务,择优组织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以便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申请的农业设施建设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条件的设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真实、足额,量力而行。有关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项目实施方案可列入省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并于5月底前将相关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项目范围: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新建连栋温室大棚,露地蔬菜大棚,露地玉米间作套种等。
(一)建设内容
1、项目范围:重点建设高产高效示范园区,基地用地,配套完善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更新改造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
2、建设内容:分为棚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棚型结构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有:圆形棚型,棚型双高1-1.2米;双高标准棚型结构重点建设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篱笆棚型,棚型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篱笆棚型,棚型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模式有:篱笆棚型,棚型双高标准露地蔬菜大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