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种养结合管理办法
(一)加强农业机械的维修是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项目种养结合管理办法对任何农业机械与其他农业活动都必须要加强检查,由于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决不能给人类和人民使用。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安全现象,要及时报告当地的农业机械主管部,按规定处理,做到合理规范使用。
(二)促进农业机械发挥的作用。要严格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作业速度,检查机具的各部件安全,避免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躲避载畜用具,防止人身伤亡。要加强驾驶技术与工具的维护,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在安排作业用具时,应向当地农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推动农业机械发展的机制创新。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推行“引能下乡、引智上联、引智上联、引动力下乡、引智上联、引动力下乡”等新的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事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农业机械的应用水平。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行业、不同经营模式下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在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经营进程中,推行农机+农户、农机零售、农机专业市场化、农机购买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农民田间作业机械的“为农业生产放心服务”。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化装备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种养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结构的调整,引导农机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市场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农户”形式创新发展新模式。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中的农资经销商、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农业”与技术服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等涉农技术、服务和市场化经营有机结合的方式,建立网上购销紧密连接的合作社体系,提升农产品销路拓展和价格变化,增加农资购销市场化能力。
(四)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中的“菜篮子”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流通领域的加工者、经营者及流通领域的主体与农民直接签订农产品订单、建立种植基地订单、鼓励加工和流通销售社会化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扶持发展精细农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加强农业机械的维修是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项目种养结合管理办法对任何农业机械与其他农业活动都必须要加强检查,由于农业机械的安全性,决不能给人类和人民使用。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安全现象,要及时报告当地的农业机械主管部,按规定处理,做到合理规范使用。
(二)促进农业机械发挥的作用。要严格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作业速度,检查机具的各部件安全,避免造成安全事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躲避载畜用具,防止人身伤亡。要加强驾驶技术与工具的维护,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亡。在安排作业用具时,应向当地农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三)推动农业机械发展的机制创新。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推行“引能下乡、引智上联、引智上联、引动力下乡、引智上联、引动力下乡”等新的服务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事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紧密合作,不断提升农业机械的应用水平。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不同行业、不同经营模式下开展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在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经营进程中,推行农机+农户、农机零售、农机专业市场化、农机购买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民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农民田间作业机械的“为农业生产放心服务”。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化装备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种养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结构的调整,引导农机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市场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合作社+农户”形式创新发展新模式。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中的农资经销商、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农业”与技术服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等涉农技术、服务和市场化经营有机结合的方式,建立网上购销紧密连接的合作社体系,提升农产品销路拓展和价格变化,增加农资购销市场化能力。
(四)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中的“菜篮子”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流通领域的加工者、经营者及流通领域的主体与农民直接签订农产品订单、建立种植基地订单、鼓励加工和流通销售社会化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扶持发展精细农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