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养基地项目年度绩效报告对项目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总体分析和审核。
1、项目名称:种养基地年度绩效报告
2、项目内容:专业开展种养基地后续绩效考评
3、项目名称:种养基地绩效评鉴
4、项目依据:种养基地日常监管、基地日常运营、产业发展、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和具体工作要求。
5、项目申报受理要求:项目编报方式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正常,建设正常,计划建设,按规定程序报送种养基地申报,同意的,予以上报,审查通过;
(2)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正常,规划建设,计划建设,按规定程序报送,符合规定的,予以上报,审查通过的予以上报,受理的不予上报。
6、申报材料:农业农村部评审。
二、考核评价结果
(一)考核评价结果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4、确定了具体的实施规模和基本设施设备。
5、申报材料真实性。
6、项目建成后情况报告。
7、工作方案。
8、材料包含的基本情况。
9、初步设计文件。
10、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
11、应提交的材料。
三、组织机构编制
(一)申报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
2、组织机构编制。
3、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4、项目建设单位数据库。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备案。
(二)结果材料。
1、初步设计文件。
2、省级评审基本资料。
3、各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评审报告。
5、现场检查报告。
6、审查工作程序。
7、资金拨付清单。
8、资金拨付情况。
9、项目公示。
10、资金拨付情况。
(三)实施成效。
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申报材料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规定。
1、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规定,将拟申报材料退回省农业农村厅,并做好组织、组织、信息监测、公示等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核查结束后,由财政厅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格证书》。
2、申报主体真实性。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适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并对检测数据进行真实性及有效性的抽查,并组织市级检测中心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检测,确认检测结果。
1、项目名称:种养基地年度绩效报告
2、项目内容:专业开展种养基地后续绩效考评
3、项目名称:种养基地绩效评鉴
4、项目依据:种养基地日常监管、基地日常运营、产业发展、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和具体工作要求。
5、项目申报受理要求:项目编报方式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正常,建设正常,计划建设,按规定程序报送种养基地申报,同意的,予以上报,审查通过;
(2)项目名称;项目建设正常,规划建设,计划建设,按规定程序报送,符合规定的,予以上报,审查通过的予以上报,受理的不予上报。
6、申报材料:农业农村部评审。
二、考核评价结果
(一)考核评价结果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报主体的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4、确定了具体的实施规模和基本设施设备。
5、申报材料真实性。
6、项目建成后情况报告。
7、工作方案。
8、材料包含的基本情况。
9、初步设计文件。
10、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
11、应提交的材料。
三、组织机构编制
(一)申报程序。
1、项目建设单位。
2、组织机构编制。
3、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4、项目建设单位数据库。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备案。
(二)结果材料。
1、初步设计文件。
2、省级评审基本资料。
3、各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评审报告。
5、现场检查报告。
6、审查工作程序。
7、资金拨付清单。
8、资金拨付情况。
9、项目公示。
10、资金拨付情况。
(三)实施成效。
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申报材料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规定。
1、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规定,将拟申报材料退回省农业农村厅,并做好组织、组织、信息监测、公示等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核查结束后,由财政厅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合格证书》。
2、申报主体真实性。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方案,适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并对检测数据进行真实性及有效性的抽查,并组织市级检测中心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检测,确认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