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脱贫攻坚种养业计划会议
等待脱贫攻坚种养业计划会议制定完成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种养计划报送部门进行审查,并将参会工作记录、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证将这项工作做好。
1、申请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将及时向中国产粮等重点乡镇和脱贫县市申报脱贫攻坚计划,力争对于2018年工作开展的农业人口进入脱贫行列提供优惠条件。
2、审查
国家农业农村厅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关于开展农业人口种养目标任务考核的通知》,对计划申请农业人口种养目标及完成的重大建设进行审核,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保证疫情顺利控制,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发放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申请要求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工作情况,在农业人口种养目标任务完成后,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申报资料发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4、下达
国家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地方部署,将相关项目纳入我省农业农村项目实施范围,确定如下实施时间。
1、2020年2月至10月
根据中央下达我省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农业人口种养目标任务、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下达、农业产业化重点支持发展资金项目、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农业生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相结合,下达具体部署要求。
2、2020年9月至10月
根据中央下达我省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农业人口种养目标任务、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农业生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相结合,下达具体部署要求。
1、2020年11月至
按照中央下达我省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农业生产目标任务、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农业生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相结合,下达具体部署要求。
2、2020年12月至
按照中央下达我省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农业生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相结合,下达具体部署要求。
3、2020年12月至
按照中央下达我省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0年农业生产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相结合,下达具体部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