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桐桥种养合作社于2007年注册,注册资金5000万元。2008年9月5日,樟桥种养合作社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3年10月7日,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荣获2012年度市级“中国农产品百强企业”称号。
五、洪雅君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建设项目
(一)基地建设。1.完善农业产业化建设。全市旱田综合治理30000亩,山坪地、社院、果园综合治理45000亩,梯田综合治理25000亩。完成优质莲藕生产线80米、千米以上茶园12座,桑园960亩,杂粮、蔬菜、食用菌等产业带2000亩。
2.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公共服务。完善12316、12316热线热线电话等基础设施,提升与县财政、发改、国土、林业、供销社、农业部门的沟通服务。推进13316热线电话服务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成30个县级服务中心,100个村级服务站。畅通基层一线服务渠道,组织开展贫困户、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交流,培训创业带头人、合作社社员10万人,县级服务中心和产业示范园区在农村基层组织设置300多个服务站。
3.加快技术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农业技术物联网应用,建成水稻智能化育秧、大田生产种植、田间管理、病残损综合防治、产地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农民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四大体系。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生产技术物联网、物联网和农业专家技术服务发展。支持和发展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技术服务主体,制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适宜生产方式的技术集成应用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引导和推动农业技术人才(技术、管理、营销)服务团队、技术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人员到乡村推广。完善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分类培育机制,优先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基层农业农村人员农技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能力。
(六)强化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意见》(国办发〔2020〕71号),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引导农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职业农民技术(种养、农机、种养)、流通营销、信息服务、成果展示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民应用技术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五、洪雅君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建设项目
(一)基地建设。1.完善农业产业化建设。全市旱田综合治理30000亩,山坪地、社院、果园综合治理45000亩,梯田综合治理25000亩。完成优质莲藕生产线80米、千米以上茶园12座,桑园960亩,杂粮、蔬菜、食用菌等产业带2000亩。
2.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公共服务。完善12316、12316热线热线电话等基础设施,提升与县财政、发改、国土、林业、供销社、农业部门的沟通服务。推进13316热线电话服务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建成30个县级服务中心,100个村级服务站。畅通基层一线服务渠道,组织开展贫困户、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交流,培训创业带头人、合作社社员10万人,县级服务中心和产业示范园区在农村基层组织设置300多个服务站。
3.加快技术服务领域。加快推进农业技术物联网应用,建成水稻智能化育秧、大田生产种植、田间管理、病残损综合防治、产地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农民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四大体系。依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产品生产技术物联网、物联网和农业专家技术服务发展。支持和发展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和技术服务主体,制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适宜生产方式的技术集成应用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引导和推动农业技术人才(技术、管理、营销)服务团队、技术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人员到乡村推广。完善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分类培育机制,优先支持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基层农业农村人员农技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能力。
(六)强化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意见》(国办发〔2020〕71号),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引导农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职业农民技术(种养、农机、种养)、流通营销、信息服务、成果展示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民应用技术的技术水平和效率。